根据学校[教学工作通报]2020年第53期《关于做好2021届本科生毕业论文工作的通知》、衡阳师范学院院教字[2015]2号《关于印发〈衡阳师范学院本科生毕业论文管理条例〉的通知》要求。为了保证我院2021届本科“毕业论文”工作的顺利开展,结合学校2021届本科生毕业论文时间安排,为进一步规范2021届本科毕业论文工作管理,提高毕业论文工作质量,结合我院实际,对2021届毕业生论文工作要求如下:
一、建立组织
成立以学院院长曹丽敏为组长的毕业论文工作领导小组及论文答辩工作小组,切实做好我院2021届毕业生的毕业论文组织、协调、管理工作(领导组名单附后)。
二、指导教师选拔
按照论文指导教师条例要求,凡是具有中级及其以上职称或者硕士研究生及其以上学历的教师均可以担任本科毕业生论文指导教师。选拔过程是:
1.具有指导论文资格的教师个人申报;
2.学院论文工作领导组按照工作态度、责任心、事业心等情况进行综合选拔;
3.选拔结束向全院公布指导教师名单。
三、工作程序及时间安排
1.申报论文指导教师并进行选拔,指导教师命题,并由教研室讨论通过(第七学期第4-8周);
2.组织学生论文选题并协调指导教师(第七学期第9-14周);
3.指导教师向学生下达毕业论文任务书(第七学期第15-16周);
4.指导教师组织学生阅读文献,并撰写开题报告,组织学生开题(第七学期第17-18周);
5.学生开展毕业论文试验部分,撰写毕业论文,并交指导教师修改(第七学期第19-20以及第八学期第1-7周);
6.学院指导教师和学生开展中期检查(自查),填写《衡阳师范学院毕业论文工作学院中期自查情况表》(第八学期第8周)
7.指导教师要求学生对论文作进一步修改,并对修改后的论文进行审阅,评审合格后学生方可提出论文答辩(第八学期9-10周);
8.学生申请论文答辩,经指导教师同意后,系论文答辩委员会组织学生答辩并确定学生成绩,学生提交论文电子稿和纸质文稿(第八学期11-12周);
9.按论文规范评选优秀论文,向学校推荐。(第八学期13-14周)
四、注意事项
1.毕业论文是对学生几年来学习和综合能力的考验,是学生在校学习的一个重要阶段,指导教师和学生都要正确对待,指导教师严格把关,不得出现抄袭、下载等现象;
2.指导教师要按照论文规范认真执行,按照工作程序和要求如期进行;
3.学生论文撰写过程中,指导教师收集、整理好学生的各种论文文档;
4.论文答辩过程中,各答辩小组要做好学生的答辩记录,填写好各种答辩登记表,准确评定学生的论文成绩和档次;
5.论文答辩结束,各答辩小组将学生的各种文档、答辩记录及论文工作总结交教学秘书,学院论文工作领导组向学校写出论文工作总结。
生命科学与环境学院
2020.9.29
附:
论文工作领导组名单:
组长:曹丽敏
副组长:易诚、杨海
办公室主任:袁媛
教学秘书:郑静、廖慧
论文答辩工作小组:
生物科学组:曹丽敏、王芳宇、杨海、李玉中、周东升、唐青海、王志新、杨灿、江伟民、常艳芬、唐兴、王帅、刘会敬、何丽芳、唐姣玉、滕涛、黄慧珍、刘最、张国成、林琼、刘健晖;组长:江伟民
食品科学与工程组:宾冬梅、陈晓华、彭芳刚、朱涵予、孙伟峰、李建周、陈佩云、陈政;组长:朱涵予
环境工程组:易诚、邓景衡、龙九妹、罗远来、王晶、黄斌艳;组长:罗远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