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促进院级重点学科生化与分子生物学的建设、凝练学科方向,引导学科成员按既定的研究方向突破,对2012-2016年度整个系部的科研成果的奖励向生化与分子生物学学科进行倾斜,特拟定本学科的成果配套资助办法。
成员:王芳宇、曹丽敏、林琼、李玉中、陈晓华、杨海、周东升、王志新
成员:1、生化与分子药物研究方向:王芳宇、杨海、张志坚、何丽芳、陈晓华;2、药用植物化学与资源利用研究方向:曹丽敏、刘春、滕涛、唐姣玉、王志新;3、动植物逆境生理生化研究方向:林琼、李玉中、周东升、刘健晖、邹伶俐
第1条 制定学科建设规划、年度科研计划和年度科研经费使用计划。
第2条 具体负责实施经主管部门批准的学科建设规划、年度科研计划和经费使用计划。
第3条 负责整个学科学术梯队的组建,组织申报各类科研项目。
第4条 负责争取各种科研项目经费,以补充本学科建设经费的不足。
第5条 负责检查督促本学科承担的各类科研项目的研究进展情况和完成情况。
第6条 负责本学科的科研设备、图书资料的采购计划落实,专业实验室建设。
第7条 指导学科组认真完成考核评估的各项准备工作,组织对学科进行自评,撰写学科自评报告,撰写学科建设工作总结。
第1条 协助学科带头人制定学科建设规划、年度科研计划和年度科研经费使用计划。
第2条 具体实施学科建设的各项规划、年度科研计划和年度科研经费使用计划。
第3条 协助学科带头人负责学科科研设备、图书资料的采购计划落实,专业实验室建设。
第4条 认真完成考核评估的各项准备工作,协助组织对学科进行自评,撰写本学科方向的自评报告和建设工作总结。
第5条 积极申报各级、各类科研项目,参加学术交流。每年发表核心以上期刊论文不少于1篇。
第1条 协助学术带头人制定学科建设规划、年度科研计划和年度科研经费使用计划。
第2条 具体落实、实施学科建设的各项规划、年度科研计划和年度科研经费使用计划。
第3条 参与所在学科方向的学术团队,团结协作、共同完成重大课题的申报、立项、实施、鉴定、报奖。
第4条 认真完成考核评估的各项准备工作,协助组织对重点学科进行自评,撰写学科自评报告,撰写学科建设工作总结。
第5条 参与重点学科的科研设备、图书资料的采购计划落实,专业实验室建设。
第6条 完成学科带头人及学术带头人交办的工作任务。
第1条 协助学术带头人制定学科建设规划、年度科研计划和年度科研经费使用计划。
第2条 具体落实、实施学科建设的各项规划、年度科研计划和年度科研经费使用计划。
第4条 协助学科带头人撰写学科自评报告,撰写学科建设工作总结。
第1条 鼓励学科组成员积极参加相关学科方向的各级学术会议;特别是国际学术会议。
第2条 参加各级学术会议必须提交会议学术论文。并提交会议邀请、提出申请、按照学院有关规定审批。
第4条 为扩大学院及学科的影响,条件成熟时可以主办本学科的国内学术会议、或区域学术会议、专题学术会议。
第5条 每年至少聘请2名校外专家来校讲学、进行学术交流等。
第6条 每年组织不少于5次学术交流活动,每个重点学科研究方向至少选派一名教师做学术报告。
第7条 重点学科方向可以不定期的组织学术活动,增进学术交流,共同发展。
第8条 副高以上职称或获博士学位的教师,每两年必须做一次学术报告。
第9条 符合以下条件的教师应作一次学术报告:各学科的学术带头人、获得各类项目立项的教师、完成项目鉴定的教师、参加国际或全国学术会议的教师、完成博士学位论文的教师、校外进修学习、作访问学者的教师。
第1条 重点学科例会每月1次,由学科带头人主持,要求全体学科组成员按时参加,无特殊原因不得请假。
第2条 重点学科例会设重点学科专用记录本,由学科秘书作会议记录。
第3条 重点学科例会的内容:讨论重点学科规划;落实重点学科规划的实施;讨论科研项目的申报、立项、鉴定、报奖等;重点学科建设任务分解;安排与落实近期重点学科建设工作;开展内部学术交流;年度工作总结汇报、开展重点学科建设自评等。
第2条 重点学科建设经费开支范围:仪器设备、零配件购置及实验室建设;图书资料购置;学科建设业务费、学科建设所必须的实验材料费、资料费、学术交流费、论文发表版面费等费用。
第3条 重点学科带头人每年须上报详细的年度经费使用计划,学科组成员使用经费,由重点学科带头人审核签字、经相关部门领导审核批准后执行。
第4条 重点建设学科专项经费,分别建帐、单独核算、专款专用,不得随意调配或挪用。
鼓励学科成员参加学术会议,每次参加学术会议者,均需提交论文或摘要。
补贴差旅费300元一次,在会上做学术报告的,,补贴500元一次,每人在本重点学科实施期内最多补贴2次;
补贴会务费,不超过2000元,每人在本重点学科实施期内补贴不超过1次。
配套资助的成果必须以衡阳师范学院生命科学系为第一署名单位,以本学科成员为第一作者。著作和论文必须是公开出版发表的;成果奖必须是由政府部门颁发,并盖有政府部门公章的获奖证书。
1、著作:国家级出版社,2000元/部,省级出版社1000元/部,其中国家出版社原则上仅指商务印书馆、三联出版社、科学出版社、高教出版社等,已给予资助的,不再重复资助。
2、论文:SCI、一级学报1000元/篇;A类期刊800元/篇;核心期刊500元/篇;省级期刊100元/篇。公开出版的会议论文集则按论文内容核定为与重点学科建设相关者100元/篇。
(注:系部认定的一级学报为:生物化学与生物物理学报Acta Biochimica et Biophysica Sinica、植物学报Journal of Integrative Plant Biology、畜牧兽医学报Chinese Journal of Animal and Veterinary Sciences、微生物学报Acta Microbiologica Sinica、食品科学Food Science;A类期刊为:中科院科研机构、985高校的学术期刊;核心期刊:以北大核心期刊为准)。
3、反响:《新华文摘》全文转载1000元/篇;CSSCI、人大复印资料全文复印、《新华文摘》摘录等300元/篇;其它文摘杂志摘录100元/篇,一篇论文被多次转摘,按最高档次给予资助,不重复资助。
本系教职工主持获得的科研、教改成果奖,按以下级别对获奖项目给予资助:
1、凡获得国家级和教育部成果奖,第一、二、三等奖、优秀奖的分别配套资助5000、4000、3000、2000元;
2、凡获得省级成果奖,第一、二、三等奖、优秀奖的分别配套资助2000、1500、1000、800元;
3、凡获得市级成果奖,第一、二、三等及优胜奖分别配套资助800、600、400、300元;
4、凡获得院级成果奖,第一、二、三等奖及优胜奖分别配套资助500、400、300、200元;
5、对于重复获奖的成果,按最高档次给予资助;若已按低档次给予资助,则再按其与最高档次资助金差额给予补发。
省级教学名师奖、省级精品课程每项奖励1000元;院级教学名师、院级精品课程和重点建设课程每项500元。
1.时间跨度为2012—2016五个自然年度;科研项目以立项年度为准;成果奖以颁奖证书的时间为准。
2.经费来源为2012年度的院级重点建设学科经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