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岗教师是中央实施的一项对西部地区农村义务教育的特殊政策,通过公开招聘毕业生到西部地区“两基”攻坚县县以下农村学校任教,引导和鼓励毕业生从事农村义务教育工作,创新农村学校教师的补充机制,逐步解决农村学校师资总量不足和结构不合理等问题,提高农村教师队伍的整体素质,促进城乡教育均衡发展。
具备下列条件者,可在同等条件下优先聘用:
1.参加过“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或“三支一扶计划”、且有从教经历者和参加过半年以上实习支教的师范院校毕业生。
2.省级优秀毕业生,省级及以上三好学生。
3.应聘大学入学前户籍所在县招聘岗位的。
4.复员转退军人。
5.少数民族毕业生
另外,对于特岗教师执行国家统一的工资制度和标准有以下:其他津貼补贴由各地根据当地同等条件公办教师年收入水平和中央补助水平综合确定。特设岗位教师在聘任期间,其教师工资总额按人均2.7万元/年的标准由中央财政转移支付:高于2.7万元/年的,高出部分由县级政府承担。